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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廠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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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說明
為發展再生能源,經濟部能源局制訂「再生能源固定收購電價制度(躉購制度/Feed-in Tariff)」,提供固定收購優惠費率,政府保障收購太陽光電設備所生產之電力20年。依相關規定,該費率是以「併聯試運轉」的日期為準,且費率20年內維持不變。
在電能購售合約期間,台電公司會定期計算設備發電量(每2個月一次或每月一次抄表),於一定請款作業程序後支付售電收入予中租,中租扣除相關費用後再依購買太陽能板之比例分配售電收入給認購者。
依據合約,台電公司將於太陽能設備完成「併聯試運轉」及「設備登記後」,開始收購電力並支付電費給售電者。中租全民電廠所有的電廠皆是已跟台電完成併聯、開始計算電費後,才會開放認購。售電日早於您的認購日,讓您資金不閒置。
電能躉售給台電公司,主要由政府之再生能源固定收購電價制度提供保障,保障以固定優惠費率收購太陽光電設備所生產之電力20年。然而售電收入依實際日照狀況,視太陽能板發電量多寡而定。
中租從太陽能電廠的施工及驗收開始把關,另有為電廠投保產險,產險範圍涵蓋天災(颱風、暴風、洪水、閃電、地震...)、人禍(罷工、暴動、民眾騷擾、竊盜...)、火災...等,當有損害發生時,如果屬保險事故,則會由保險公司理賠。
因設備正常使用損壞,若在保固內,會由負責設備保固的公司負擔費用。中租另以合約明定,維修、保養、清潔、防護、檢測、正常零件耗損或效能不佳之零組件更換等服務皆列入維運管理費用,由中租負責。
依據目前的技術水準,太陽光電設備預估20年之後一般都能保有約80%的發電效能。為維持設備之發電效能,仍必須定期做清洗;部分附屬設備也需定期更換;並定期監控設備發電狀況,適時排除異常狀況以確保發電效能。(長期維運品質對收益影響很大。認購中租全民電廠後,將委由中租進行維運管理,由中租專屬的維運團隊為您服務)
太陽光電設備的發電量將依「實際日照數與設備發電效能而定」,實際上每期發電量均會有所差異,為使認購者有參考依據,中租全民電廠會以相關經驗預估太陽能設備可能之發電量。
「中租-全民電廠」將依該專案相關合約,依各認購者所擁有之太陽能板按比例扣除必要費用後(如屋頂租金、保險費用、委託管理費、維護保養費與市集服務費等),再按比例分配扣除後之售電收入。因台電公司、金融機構與中租全民電廠之作業,計算電費日期與中租全民電廠分配售電收入日期會有時間差。 舉例:當期售電收入31,000元,必要費用10,000元;設備共有太陽能板200片,認購者A擁有20片。則認購者A當期可分配到2,100元=(31,000-10,000)×20÷200)。
若電廠規模大於100KW,配合台電每月抄表一次,電費收益(需扣除各項必要費用),每個月發放一次;若不滿100KW,配合台電每兩個月抄表一次,電費收益(需扣除各項必要費用)亦是每兩個月發放一次。惟第一次的電費發放,因涉及台電及能源局作業時間,會一次領好幾個月的電費。
內部報酬率(英文:Internal Rate of Return,縮寫:IRR)常用以比較不同資產的獲利表現,其原理是將各期預估之現金流量以內部報酬率「折現」,使折現金額加總等於認購時之投入金額。
就購買太陽能板專案,為使認購者有參考依據,將預估個別專案每月之現金流量,即預估之售電收入(元)=預估發電度數(度)×躉售價格(元/度)-預估電廠相關費用(元),並依預估之每月現金流量計算該專案之內部報酬率(IRR)。 舉例:當特定專案之總銷售(認購)金額為300萬元,預估內部報酬率為4.5%,則專案整體「第1個月至第240個月之預估現金流量」分別以4.5%折現,折現金額加總後也會等於300萬元。
太陽能電廠的發電量主要取決於日照,非人為可精準掌控。惟統計至2020年12月為止,所有發電中的全民電廠平均發電績效達成率略高於100%,略高於原先預估值。
會員經由認購太陽能電廠專案所獲得之收益,均應依稅法相關規定申報繳納稅款。中租迪和定期依法申報售電收入金額予稅局,每年報稅期亦會寄發認購會員個人稅額及相關說明事項,以供報稅使用。109年度報稅說明請參考附件檔案。
自然人(認購者)如屬無其他銷售行為且最近6個月平均每月售電收入(未扣除相關費用)未達8萬元者,得免辦理營業登記並免課徵營業稅,受委託管理者(例如: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將於付款時填報「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予自然人(認購者),並由自然人(認購者)按營利所得申報繳納個人綜所稅。惟若不符合免辦理營業登記規定者,自然人(認購者)仍應辦理營業登記,並參照獨資組織之課稅規定辦理。
依現行稅法規定:自然人如無其他銷售行為且最近6個月平均銷售額未達8萬元,免課徵營業稅,而是以「一時貿易盈餘(=總銷售額6%)」申報繳納個人綜所稅。 舉例來說,A小姐持有太陽能板30片,在107年售電共獲得台電給付電費5萬元(尚未扣除相關費用),電費50,000元 x 6% = 3,000元 (售電盈餘) 將列入年度所得。如A小姐當年度所得稅率為12%,則電費衍生的所得稅為3,000元×12%=360元。
會員完成認購且專案銷售成功後,會員可以將所購買之太陽能板轉讓給他人。惟受讓人應加入VIP會員,並充分了解專案內容及轉讓標的,且同意專案內容及相關契約。轉讓人與受讓人應配合本平台之相關作業要求,以書面簽署本平台之轉讓通知書且提供簽署完成之通知書正本予本平台,並由本平台進行本件會員、文件及資料之確認。本平台將於審核確認後才調整代收付對象,以保障轉讓人與受讓人之權利。如未依本平台之流程或債權債務合約之約定進行者,本平台不受拘束亦不負擔任何責任或損害賠償,概由轉讓人與受讓人自行負責。
轉讓後電費分配切點舉例: 假設轉讓人原購買特定專案之太陽能板若干片,該專案最近一次已於7/20分配台電電費(已扣除代付費用);平台於8/15收到轉讓人與受讓人共同之通知,則立即暫停分配電費與轉讓人,後續並於8/21完成代收付對象之轉換。 依下次分配電費時點(不論確實計費時間為何),電費收益歸屬對象將有所不同 1.如下次電費分配時間點為8/15(含當日)之前,則依實際分配日將電費分配給「轉讓人」; 2.如下次電費分配時間點為8/16~8/21之間,則電費將於8/21完成代收付對象轉換後分配給「受讓人」; 3.如下次電費分配時間點為8/22(含當日)之後,則依實際分配日將電費分配給「受讓人」。
中租自行持有超過2,000座太陽能電廠,中租自己願意持有的,才會開放給民眾認購。由於中租持有的電廠數量夠多,有能力設置專屬的維運團隊,提供良好的維運管理品質,而維運管理品質直接影響認購人的售電收益;另,由於中租另有其他主要的收益來源,長期維運能力值得信賴,收益相對更有保障;在制度架構上,更是採用全體認購人共同持有一座電廠(非租賃模式),充分保障認購人權益。
20年期滿之後,將依當時之「售電價格與相關費用」,由受委託管理者評估後決定處理方式。 如受委託管理者評估繼續售電對認購者仍有顯著之經濟利益,受委託管理者將辦理後續售電事宜,完成將依新合約繼續售電與分配售電收入; 如最終未能繼續售電,則認購者可取回設備(應於契約期滿10日前通知,且運費由認購者負擔),認購者未事先通知取回者,設備將由受委託管理者以無主廢棄物做處理。
認購者成功購買太陽能板時將一併委託「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太陽能設備且一併取得售電給台電公司權利(合約將轉由認購者委託之人中租管理)
中租全民電廠所有的太陽能電廠屋頂租賃契約(含違約賠償條款),皆已完成簽訂,並檢附於全民電廠官網各專案附件中,歡迎參考。
中租全民電廠所有電廠皆是已經跟台電完成併聯作業、開始起算電費,才會開放給民眾認購(註),相關合約亦公開於全民電廠官網各專案附件中,歡迎您參考。 註:以嘉義大林018電廠為例,2020/10/20完成併聯、起算電費收入,2020/11/23開放民眾認購。只要有認購到嘉義大林018電廠,電費起算日皆為2020/10/20。
中租全民電廠所有的電廠,都是施工驗收完成、已經開始售電(與台電併聯完成),才會開放民眾認購。惟第一次分配電費時間因涉及能源局與台電公司行政作業,可能需要6個月或更久的時間。但計算電費期間起日,仍是與台電併聯日(即 早於您的認購日)。詳可參閱各專案介紹之「專案啟用流程」。
所有建置之太陽能設備結構應能抵抗相當之風力,且設備均會投保產物保險,但仍有可能因災害導致發電效能受影響,或導致設備無法修復狀況。 除日照狀況與災害風險之外,認購者購買太陽能板後即為設備所有權人,除享有太陽能板帶來之售電收益,同時亦須承擔可能因政策、法令之變動或災害造成不利益之風險,購入後不一定可依自身期望價格與時間點,出售所擁有設備,認購者應依個人財務規劃審慎評估後再購買。
各認購者依據所擁有之太陽能板數量,按比例扣除必要費用(如屋頂租金、保險費用、委託管理費、維護保養費與市集服務費等),於認購前請詳閱專案內容。
個別會員完成認購並支付款項後,並不代表專案一定會成功,如所有VIP會員之認購金額加總於期限內未達專案原始需求,或專案內容涉及不實或違反法令等因素,將導致專案失敗。專案失敗後,「中租-全民電廠」將扣除金融機構之匯款手續費後返還該專案所有VIP會員之認購款項,如有收取費用亦一併返還,惟金融機構所收取之轉帳匯款手續費並不在返還之列。
在會員認購之太陽能板「尚未付款」之前,會員均可於「交易紀錄」中取消認購,惟當會員付款完成表示已成功申購,該筆認購則無法取消。
如未於本平台指定期間內,付款至指定帳號,該筆認購會被本平台自動取消。
您可透過ATM、銀行臨櫃或其他銀行提供之轉帳(匯款)方式,支付認購金額至訂單成立所提供之指定帳號。 如採ATM轉帳,建議以「繳費」方式支付認購金額(如ATM具有此功能),可不受小額轉帳金額之限制。歡迎參考操作說明,如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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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租全民電廠的架構,乃由認購人向太陽能電廠建置商(出售人)購買太陽能電廠,並委託中租進行維運管理。由於太陽能電廠建置商(出售人)並非中租旗下公司,故無法強制要出售人同意以信用卡支付。
建議可使用ATM的「繳款」功能,不用臨櫃,每筆交易金額上限可達200萬(與約定轉帳相同)。且由於為單一筆款項,系統可以自動比對核銷,作業時間較快。操作方式可參閱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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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註冊時所提供的銀行帳戶,是作為收受電費收益之用。您的認購繳款可以使用任何帳戶,且由於每筆交易都有獨立的繳款帳號,可讓我們判斷是您本人所繳款。
付款完成後,您可登入官網、進入「我的交易」進行確認。由於系統有批次作業時間,,最晚在當天晚上12點以前一定能顯示。若您分多筆款項匯入,需待您所有款項到齊後,方能以人工進行核銷作業(無法系統自動對帳),會需要額外1~2個工作天處理。
二手太陽能板的價格是由賣方自行決定,中租全民電廠僅提供訊息平台,並不介入交易過程、亦不代為決定售價。有興趣的買家點選「關注此案」,買賣雙方即可取得對方聯絡資訊。待達成協議後,需請雙方簽定轉讓協議書(賣方可從中租全民電廠官網後台下載),回寄至中租全民電廠客服中心(114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62號)。經確認交易真實性後,即會進行轉讓作業(無收取費用)。
中租全民電廠的二手交易公佈欄,自2020年5月成立,統計至2020年12月,已完成超過300片的交易。惟已成交案件即會下架,網站上僅可看到尚未成交的案件。
一般會員具備瀏覽各太陽能電廠資料權限;惟須成為VIP會員,方具備認購太陽能電廠的權限。
為確認申請資料填寫正確,會以人工進行確認審核,約需要1~2個工作天。
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乃作為未來分配電費收益的收款使用。提供存摺影本乃為確認帳戶資料填寫正確,以免影響您後續收款之權益。
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乃作為未來分配電費收益的收款使用。當您認購太陽能板時,我們不會從您的帳戶扣款,您仍需以匯款或ATM繳款方式完成認購喔。
會員所有認購紀錄,均可在「我的交易」中查詢,每筆交易將會顯示該筆訂單狀態:成功申購、取消申請、尚未匯款,方便會員清楚訂單狀態。
該電廠分配首次電費後,您可登入會員、進入「我的電廠總覽」,即可看到該電廠發電數據及相關收益資料。每期電費發放時,中租也會針對收取之維運管理等費用開立發票,若有中獎,將以email通知您,並以掛號寄至您的戶籍地址。查詢發票資訊的方式可參考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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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同一電廠的所有認購皆完成繳費後,方會出現在「我的電廠總覽」。在此之前,您可以在「我的交易」裡,看到您的認購紀錄。
請來信全民電廠客服中心(finmart@chailease.com.tw),提供您現有email帳號及新的email,讓我們為您服務。
本平台目前不接受外籍自然人申請會員,故需確認您具有本國人身分。
請參閱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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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附件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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